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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完祖先後,整個訂婚儀式算是完成了,而時間也不過八點多而已,距離中午的宴客時間一段空檔,來看看那時我們在作什麼吧。
 
訂婚當天我爸很high,眼鏡都滑下來了

 
客廳的擺飾-某年新光三越的玩偶,手上拿著阿尼的水果叉充當權杖。


我家的毛,真是上相的狗,本尊比照片胖上許多。


我爸帶超人狗一家去灣裡吃虱目魚粥當早餐。


戴戒指時沒戴到鑽戒,我們就自己玩起來了。


待會要帶到餐廳佈置的喜糖籃跟玩偶。


準備出發去餐廳,此幕為王子(我妹)幫灰姑娘(我)穿鞋。


婚攝阿哲名之為「花與少女的微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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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ipei7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