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來說,合約是有五天的審閱期,不過因為「我們買的很便宜」,所以小姐希望我們可以在三天內就回去簽約。三天五天我是沒什麼差別啦,只是我們真的有「買的很便宜」嗎?這個價錢可是超出我們預算不少的耶~合約審閱的第一天讓超人狗帶到辦公室看,畢竟他身邊比較多從事相關行業的;而我則是找到了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範本,準備晚上好好來研究一下兩者的不同。
 
下午和超人狗通電話,超人狗突然問我說,這個建案的預定完工日期是兩年後,這樣不會太晚嗎?我是覺得還好啦,畢竟這兩年剛好可以存錢,相對的,貸款的金額也就可以比較少啊!可是超人狗說,那如果我們結婚了,房子還沒好的這段時間還是得租房子,另外還要租車位,這樣相對的也是另外一筆支出,如果以一個月15000元,租個兩年,那也要花掉36萬,這樣我們還存的到什麼錢嗎?欸~那你昨天怎麼不發表意見啊?下訂完才想到這個問題,這......
 
晚上回家,才剛要把合約拿出來看,超人狗突然又跟我說,這一戶不能買!什麼?下午那件事才剛讓我們猶豫而已,現在變成不能買了?原來,每份合約後面都有房子的平面圖,我們買的那一戶,上面剛好是機房與中繼水箱的位置,之前在【Sweet Home】買屋的注意事項這篇文章中有提過機房與中繼水箱的問題,當下我的感覺變得很不好,因為那天在接待中心,售屋小姐與經理演了那麼久的戲,搞的好像595是多麼低的價錢,結果你開一個這樣的房子給我?完完全全有被裝笑維的感覺
 
既然如此,我們兩人就決定要退訂了,這中間超人狗也去問過建築與法律相關的朋友,我也去找了資料,大家都說應該是可以全部都拿回來,不過可能會被扣個手續費之類的;我們也去問了另一個建案的小姐,她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之前她的客人也有過這樣的經驗,訂金是一定可以拿回來的,手續費就扣5000,如果不給退或是扣多了,那她再出面幫我們。有了法律當後盾,也回去跟超人狗的爸媽討論過了,我們就決定在簽約那天退訂。
 
剛開始退屋的過程並不順利,小姐一直不能理解我們要退屋的理由是什麼,當我們要求要拿回訂金時還告訴我們基本上錢是不可能拿回來的,不過,我們又不是被嚇大的,我們立刻告訴小姐錢拿不回來才是不可能的事,小姐說當天我們給訂時簽的單子上就有寫說「萬一沒簽約,訂金沒收」這樣的字眼,關於這點,我們也問過其他建案的小姐,她說基本上法律規定是不能這樣寫的,可是建商一定都會這麼寫。也就是說,這樣的字眼是不被法律接受的,建商是不能沒收訂金的。講到這邊,小姐大概比較明白我們不是那種可以嚇唬的人,可是還是一直要求我們把退屋的原因說清楚,好讓她跟經理交待,可是我覺得我已經講的很多次很清楚了,妳還不能傳達清楚不是我的問題,不然妳就把經理請出來,我直接跟他講,這樣不就沒問題了?
 
盧了很久,小姐還是希望我們能不要退屋,超人狗就說了「如果你們堅持不退訂金的話,我們也是可以找關係,可是這樣大家都不好看不是嗎?」至此,他們終於了解我們心意已決,而且不是什麼省油的燈,就答應讓我們退訂,也結束了這一場風波。
 
買東西千千萬萬不要衝動啊~錢一旦進了別人口袋,要再拿回自己口袋可是要花上雙倍甚至三倍以上的心力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peipei725 的頭像
peipei725

兔子與超人狗的幸福日記本

peipei7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461)